教师[2019] 6号
各教学学院:
根据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关于评选“智慧教学试点项目”和“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的通知》(附件1)精神,结合我校教师积极运用互联网工具和先进教学理念开展智慧教学的实际,现积极鼓励我校教师申报“智慧教学之星”荣誉称号。
一、“智慧教学之星”的基本条件
1.熟练运用新型教学理念和包括雨课堂在内的智慧教学工具(如在线课程、翻转课堂、雨课堂、微助教、学习通等),并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2.在校内外积极推广新型教学理念和智慧教学工具;
3.积极进行智慧教学相关学习。
二、推荐申报程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本院教师开展智慧教学的情况,择优推荐1-2名教师申报(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法学院可推荐2人;其他学院1人;条件不成熟或未开展学院可不报)。各学院推荐教师名单请于4月16日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教师填报《申报表》
4月28日前,推荐教师登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附件2),要求材料客观真实、丰富详实,能够体现智慧教学的理念、过程、特点和效果。
3.学院审核
教学学院于4月28日前对本院推荐教师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在定稿word电子版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档以“姓名+湖北工程学院**学院”命名。
4.中心择优报送
4月30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择优推荐各学院申报材料,办理盖章扫描相关事宜,并发送至教育部在线研究中心。
三、其他
联系人:魏伶俐,15072080511,明德楼32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日